借阅规则
退证、身份证注册须知
一、退证须知
1.退押金时请在押金条背面签字以下内容:
收到退押金50元(伍拾)整。
姓名:XXX
年/月/日
2.押金条遗失,持借阅卡挂失,为期一个月,一月期满后凭身份证复印件和借阅卡退押金,办理新证。
二、身份证注册须知
1.凭本人身份证注册(代办无效)。
2.填写手机号码,设置6位数密码(此密码为网上登录查询密码)。
3.现有借书证的读者(包括外馆借书证),未退旧证的不能用身份证注册。
图书流通(外借、续借)规则
一、 外借制度:全开架借阅模式。读者可自由选择自己需要的图书。书刊出馆,须到工作人员处办理外借手续。
读者文献借阅权限一览表
二、 图书续借规定:
1.图书过期不能续借。
2.续借是自图书应还时间当日计算续借时间,请读者在所借图书即将到期前办理续借。
三、 所有借书、续借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的情况下才能进行。
图书馆馆藏书刊逾期处理办法
一、 读者所借书刊应按时归还,逾期未还者,暂停其外借资格直至归还并办理交纳逾期使用费手续止,每册图书、期刊每超期一天交纳借阅滞纳金0.1元。
二、 逾期天数的计算
1.还书日期在借阅览期内的,一律从应还日期的第二天计算;
2.书刊遗失,从应还日期第二天开始计算逾期时间